2025年5月4日星期日

旅遊保險小貼士

攝於東京鐵塔內🗼

旅遊最緊要開心,但都有啲保險事項要留意,先可以玩得安心又保障充足!

從 COVID 開關 → 2025年5月,這 2 年內我大約處理過 +200張旅遊保單,以及 +40宗旅遊保險索償個案 (索償率大約在10%-20%),其中 2宗係 IPA 國際緊急支援服務 (索償率大約1%)。特別的索償之後會以獨立篇章記錄,以下是我整理出一般的經驗分享,希望可以幫到大家:

  1. 🫀 旅遊保險 唔保「已存在情況」,例如本身有心臟病,去旅行期間發病,唔屬保障範圍;
  2. 🌀 天氣都屬「已存在情況」,例如掛咗8號風球先買,因風球造成嘅損失唔保;日本地震預警都一樣唔受保;
  3. 📲 旅行中電話水浸或跌爛,回港後一定務必要到原廠報價(Apple、Samsung、小米等),如果去其他地方,例如先達廣場或鴨竂街維修理賠部不會接受。有報價單即可索償,唔一定要單據;
  4. 📸 相機或其他物品損壞,做法一樣,去原廠報價,保障上限視乎保單等級
  5. 🧳 行李箱喺機場損壞,記住即場通知職員並要求官方紀錄
  6. 👮🏻 如物品遺失或被盜,必需報警、通知交通機構或酒店等,有官方紀錄先可理賠;不過 金飾、鑽石、翡翠、珍珠等貴重物品唔保
  7. 🚗 如貴重物品係無人看管下遺失(例如擺車內),一律唔賠,所以重要物品要跟身;
  8. 🏥 如旅行期間有意外或病痛(非已存在病症),要喺當地睇過醫生先可以報覆診費;因為旅遊保險只包在香港覆診的費用,如果在當地無睇,回港1-2日內求醫,可能酌情處理第3日或之後就未必賠
  9. 🔔 如旅行中唔小心整壞其他人嘅財物或造成人命損失,唔可以私了,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
    • 🏨 如果整壞酒店或Airbnb 房間內設備,因為係你自己租用範圍,唔算第三者,通常唔保;
    • 但若整壞 公共設施(如大門玻璃),有機會受保,但需個別審批決定。
  10. 🗓️請在引起索償事發日起計,30日內通知我們,如果太遲通知,保險公司有機會不獲處理。

🧳 雖然保險細節多,但清楚知道點樣做,可以令旅程中遇到突發情況都唔慌張。希望呢啲分享幫到大家!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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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5月 04, 2025 by with 0 comment

2025年5月3日星期六

一筆過儲蓄保險投資:應放一間定分開兩間公司?

攝影師:Alix Lee: https://www.pexels.com/zh-tw/photo/31871906/

🔍 背景

假設你有 $1,000,000,打算「一筆過」投入保險公司的儲蓄保險(Saving Plan),預期每年複利回報率為 5%,投資期為 40 年(由 25 歲至 65 歲)。

請思考以下兩個選擇,在40年後,哪一個的回報會較高?(假設兩間保險公司的產品回報一樣)

  • 選擇 1: 把全部 $1,000,000 放在一間保險公司的儲蓄產品
  • 選擇 2: 將資金平均分成兩份,各 $500,000,分別放在兩間不同保險公司的儲蓄產品

思考時間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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💰 計算結果

選擇1: $1,000,000 × (1.05)^40 ≈ $7,039,988

選擇2: $500,000 × (1.05)^40 × 2 ≈ $7,039,988

結論: 假如兩間保險公司提供相同的回報率,無論分開與否,最終總回報相同。

⭕️ 合理推斷

儘管把資金拆成兩份分開投保,數學上回報與集中投保沒有分別,但從風險角度來看,分開投保仍有其好處。

若其中一間保險公司未能實現預期紅利,仍有另一間作為補足,從而達到一定程度的「分散風險」效果。不過,也有可能兩間公司都表現好,或兩間都未達預期,因此這做法是以「風險平衡」為出發點,而非提升回報。

💡 靈感

以上的內容,靈感來自曾經有一名客人,查詢「儲蓄保險」,預算是每年HK$60,000,繳費期是5年,即總保費HK$300,000,佢今年25歲,打算65歲退休時,40年後退保這份「儲蓄保險」,用退保金額幫補下養老用途。

記得當時用相同條件,即每年HK$60,000,共繳款 5 年,搜集整理 10 間保險公司最新的「儲蓄保險」產品做比較,非保證回報由高至低排,保證回報由高至低排;

結果客人選擇 1 間佢覺得聲譽幾好,及另 1 間我建議做開全球最大的專業責任產品的保險公司,最後分別投保這 2 間保險公司的「儲蓄保險」產品,目的是「透過分開投保,分散潛在風險」。

🔍 延伸思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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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5月 03, 2025 by with 0 comment

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

投保醫療保險的貼士 Tips for Applying Medical Insurance

📸 攝於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地下

由於投保時間只有通常只有 1-3小時,好難在短時間將細節說明清楚。所以我以下整理重點,投保人可以投保前,先行了解要注意的內容,如果不明白,可以在投保時查詢會更有效率。當然以下內容只是參考,請以保單條款為準。



(1) 核保 Underwriting

不同「保險公司 Insurers」 背後有不同的「再保險公司 Re-Insurers」 ,它們的核保準不同,在遞交相同病歷及醫療報告的情況下,核保結果也可能會不同。例如真實例子:

甲保險公司:不保A、B、C、D疾病。

乙保險公司:不保A、B、C疾病,並附加25%保費。

丙保險公司:不保A疾病,附加50%保費,但承保B、C、D疾病。

視乎情況,保險經紀 (Insurance Broker) 可以幫手將相同醫療報告,同時遞交給 2-3 間保險公司核保結果,而保險代理 (Insurance Agent) 只能夠投保自己 1 間保險公司 1次機會。對受保人來講,選擇受保最多器官和疾病的保險才是最適合的保險。



(2) 醫療保險範圍 Coverage

醫療保險主要針對符合「醫療需要」及「合理慣常」「實報實銷」開支,包括以下範疇:

- 住院及住院期間進行的手術

- 日間中心手術

- 非手術癌症治療(如門診化療)

- 住院或門診腎臟透析

- 訂明診斷成像檢測(如MRI、CT、PET)等



(3) 合理及慣常 Reasonable and Customary Charges

全數賠償 (Lump Sum 或 Full Cover) 並不等同於所有費用均獲全額賠償。保險公司會根據「合理及慣常」評估是否合理:

例如:香港醫管局提供的合理費用參考可作為指引(如結腸鏡檢查)。 

曾處理過一宗索償個案,保險公司最初僅賠償中位數金額,並拒絕支付大部分費用,理由是手術收費被認為超出「合理及慣常」範圍。

後來,經由主診醫生補充相關細節,包括手術所需時間、手術部位、病灶數量及大小等,保險公司最終接受並全數賠償該次手術費用。



(4) 醫療需要 Medical Necessity

保險公司會根據「醫療需要」判斷是否符合索償條件。例如,某些疾病或意外是否必須住院處理,可否在日間中心安全有效地進行治療。



(5) 最高誠信及重要事實 Utmost Good Faith & Material Facts

投保時需遵守最高誠信原則,如實申報所有重要事實,包括病史和檢查報告:

- 未申報病史的影響:例如未申報胃炎病史,即使後續索償肺癌(兩者無直接關聯),仍可能遭拒賠。

- 檢查結果正常也需申報:即便檢查結果正常,保險公司仍可能要求了解檢查原因(如是否有病徵)。

- 例行檢查需申報:即使是例行檢查,也應申報,因相關報告可能存在異常結果而受保人未察覺。

- 建議提交所有相關報告:若不確定某些疾病或檢查是否需申報,建議提交完整醫療報告以保障自身利益。

- 切勿虛構病史或檢查結果,否則可能需要額外進行核實檢查。曾有一宗個案中,受保人在婚前檢查中記得自己可能患有心房肥大,保險公司在核保時因此將心臟列為不保範圍。後來,受保人在家中已遺失報告,及致電驗身中心說只保留報告3個月,即是相關資料已被銷毀。 最終,受保人只能自費進行心臟超聲波檢查以證明健康狀況,幸好保險公司最終接受並將心臟納入保障範圍。



(6) 病房級別調整因子 Adjustment Factor

若受保人的團體醫療保險覆蓋私家病房,而個人醫療保險僅涵蓋半私家或普通病房,因個人偏好入住較高級病房時,賠償金額可能會根據調整因子(如50%或25%)進行扣減。

以下情況則不會有調整因子:
- 急症治療導致醫院指定病房級別床位短缺。

- 因隔離需求入住特定級別病房。

- 其他非受保人個人偏好的原因。



(7) 保障地區 Territorial scope of cover

保障地區範圍需特別留意:

全球保障:若保單註明保障地區為「全球」,即使移居至英國或加拿大,非急症治療仍可獲全額賠償。

亞洲保障:若保障地區僅限於「亞洲」,移居至英國或加拿大後,非急症治療可能受到影響。例如降級至VHIS標準計劃,每年非手術癌症治療限額為HK$80,000,而非全數賠償。

部分疾病可能不適合搭飛機回港治療,因此移居前應選擇合適的產品和保障地區。



(8) 索償通知期 Notice of Claim

索償事件需在規定期限內通知保險公司:

例如意外需於事發後30日內通知;疾病需於90日內通知。

不同產品的通知期限可能有所不同,超過期限可能導致索償被拒。

特殊情況:
某自願醫保計劃僅保障手術後90日內的覆診費用。有個案因第91日覆診被拒賠,但提供因為颱風改期的證明後成功上訴獲賠。



(9) 等候期 Waiting Period of Unknown Pre-existing Condition

等候期內需注意以下事項:

等候期內進行的檢查或就診可能影響索償資格。

保險公司會追溯首次病徵出現日期(Date Back),就算已經過等候期,必需謹慎處理相關記錄。



(10) 先天性疾病 Congenital Conditions

先天性疾病的保障通常有等候期限制:

大部分產品只保障8歲後出現病徵的先天性疾病,但某些產品(如FWD)不限年齡。



(11) 自付費 Deductible

自付費是每年重設的,因此跨年度索償需特別留意:

若第 n 年年尾進行手術並支付自付費,第 n+1 年的覆診未必獲賠,因新年度自付費尚未達標。

調高自付費無需核保,但調低則需核保。申請更改須於每年度到期前2個月提出。

某些產品提供一次機會,在指定條件下可調低自付費而無需核保,例如生效滿2年且達到指定年齡。

某些產品確診指定危疾可豁免自付費,但須留意是否有等候期限制。

即使未達自付費,也建議提交索償表格,用於減免自付費金額,以便同一年度內較易其他索償。



(12) 不受保障範圍 General Exclusions

以下情況通常不受保障:

門診使用生物製劑(如強直性脊椎炎),因不涉及住院或手術。

腦退化症的門診治療,但若因醫療需要進行訂明診斷成像檢測,可符合索償資格(需先達自付費)。

實驗性藥物或未經證實的醫療技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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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3月 19, 2025 by with 0 comment